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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今天的演講邀請到的是一位牧師,以前我只知道牧師都會在教會講解聖經的內容,但是卻沒注意到這樣其實就是傳福音的行為,也不知道這些付出其實就像老師給予孩子、以及我們在輔導孩子的過程一樣,都是一種用心付出但不求回報的行為。

    記得在自己諮商實習的過程中,雖然都會很期望能帶給孩子改變及與他共同成長,也會期待很快就看到改變。但是隨著陪伴的時間漸漸接近尾聲,便會知道,輔導、改變一個人,不是一件如此簡單的事。但是也會了解到,自己現在所做的一切也許沒有辦法立即看到成效,但是卻像種下一顆小小種子,也許在不久之後,或者在很長一段時間之後,他總會發芽、成長,為自己活出精采的人生。而當一位老師其實也是這樣,知識的養成或許可以在短期內看到收穫,但是我們想給予孩子更多的,是能讓他帶著走的能力、是能讓他在課本上所學不到的態度及待人處事,而這些都不是可以立即看到成效的。

    而讓我最印象深刻的是,牧師提出四個工作的意思,並且讓我們想一想,這些我們正在做的事情對我們而言是一件很辛苦的工作、只是一種專業、抑或是佔據自己時間的一件事情,還是是人生的志業?而且也讓我們想想,自己的初衷是什麼?是什麼力量把我們呼召出來的?因為唯有保持著初衷,才可以持續在自己的工作領域發光發熱,並且不管外界環境如何改變,才有動力及熱情去堅持自己想做的事!

    對我來說,在教學中能看到孩子臉上的笑容,能與孩子一起樂於學習,在教學中一起成長便是一件最棒的事!也期許自己可以成為讓孩子追隨的老師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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